“我们强烈建议:彻底改革两桥收费制度,免收公交和的士的过桥费。”昨天,集美区政协主席、市政协委员汤金木和多名政协委员一道,联合提出《改善岛外人居环境,促进海湾型城市建设》的提案。
“在新一轮的城市化进程中,最重要的是跳出海岛格局,把城市建设重心从岛内转向岛外海湾地区,促进厦门城市的全面升级。”汤金木等认为,要真正地推动海湾型城市建设,带动岛外经济的腾飞,必须改善岛外人居环境,吸引更多的人才岛外置业、就业。
目前岛外居民出行交通主要靠公交车,应急时打出租车,但目前公交车出岛票价就从1元变2元,而出租车出岛须交12元过桥费。
在多数消费者眼中,岛外居住不仅是距离增加,也是交通成本增加。过桥收费,在消费者心理上自然会形成在岛外变成“二等”公民、而在岛内居住具有优越感的观念,加重岛内情结的滋生。
据了解,到2007年12月,岛内房价均价每平方米达16200元,岛外每平方米只有6880元,相差9320元,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
免收公交车和出租车的过桥费,大幅降低岛外居民的交通成本,淡化岛内情结,有助于更多的人选择岛外居住。政府减收的过桥费完全可以从岛外土地升值所增加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回收。
过桥费的存在,还导致岛外商业发展缓慢。许多商家的投资成本增加,不愿到岛外发展,加大了岛内外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差距。要彻底改革两桥收费制度,吸引商家到岛外投资。
到岛外居住时机到了吗?
【提案看点】
房价已涨 契税起征点也该调
我市2005年制定普通住宅认定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每平方米7000元以下,住宅契税税率按1.5%缴交,高档住宅按3%缴交。
可现在房价高了,仅去年就上涨了45%以上,按老标准几乎都是高价房,老百姓交的钱无疑多了,购房税负增加。建议普通住宅的制订标准应以市场为导向,并适时调整。
拨出10%土地出让金搞配套
土地招拍挂之后,土地出让金一般都是列入预算统一调拨使用。但很多出让的地块特别是岛外的地块,配套并不完善。
建议在土地出让金中拨出10%,用于该地块周边的市政配套建设,加大该地块周边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特别是商业、教育、交通和医疗配套等,只有配套完善了,房价又较低,才会有更多居民选择岛外居住。
降低岛外购房入户门槛
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岛内150平方米、岛外80平方米落户政策的门槛也显得越来越高。目前岛外落户的平均成本是55万—60万左右,无疑会限制一大批外地置业者。
应该将岛外的购房落户政策降低为60平方米,这既符合政府提倡的发展中小户型的政策,形成60—70、70—80、80—90平方米多种可选户型,又会在很大程度上吸引更多的外地消费者选择岛外置业。(厦门晚报 杜世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