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地产抵押估价行业,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于春节前夕燃放重炮,联合制发《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与之配套的技术规则《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则将于3月1日起实施。
这是自去年12月建设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实行后又一项规范估价机构的重要举措。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更多是对商业银行在放贷中的审核环节提出要求。
商业银行严把关
据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官员介绍,《通知》中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在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前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闫旭东表示:“由银行付费,估价机构面对的客户只有银行一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估价行为的公平和公正。以往要面对银行和借款人两个客户,由于借款人是付费方,难免会提出高估或低估抵押物的要求。”
但闫旭东称,预计要由银行付费还有相当长一段路要走。“目前国内还没形成习惯由银行付费,银行也并没有这部分的支出预算。国际上有些国家的抵押估价由银行付费,但它们实行的是浮动利率,可以多收利息填补这项费用。”他如是说。
对此,记者致电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均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北京市商业银行个人金融部一位钟姓女士表示:“目前尚不清楚《通知》中的内容。”
另外,《通知》中要求“由商业银行内信贷决策以外的部门”择优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并要求审贷人员具备房地产估价专业知识和技能,但不能参与信贷决策,也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估价和信贷决策各自的独立性。
记者咨询中国工商银行95588热线了解到,目前房地产抵押贷款一般是由银行指定和银行有合作关系的估价机构进行估价,而这些估价机构的资质都是经过审核的。
《通知》中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选用办法由商业银行制定。但记者采访的多家商业银行均没有对此作出表态。
估价机构看好
自我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来,《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规章先后出台。此次建设部更是欲以《通知》和《指导意见》的下发为契机,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
闫旭东对《通知》表示了肯定。他说:“反对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能够树立估价行业的形象。”
而作为外企估价机构,戴德梁行一直期望估价市场的规范化。估价部叶子华在早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1993年戴德梁行进军中国市场时,由于银行抵押贷款不够透明,估价师的作用受到限制。但随着内地金融行业逐步规范,不动产市场价值需要客观表达出来,估价师也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由于《通知》中规定由商业银行在资质等级高的估价机构中选择,此前有观点认为资质等级低的估价机构将会受到冲击。
对此,闫旭东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一级资质的机构可能在现阶段有优势,但高资质的机构一般承担的是大型项目的评估,而中小估价机构服务比较灵活,长远来说,对于社会上的个人业务反而有一定优势。”
而一些中小估价机构似乎并没有考虑过类似问题。二级资质估价机构中恒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一位估价师告诉记者:“建设部下发的通知,我们照办就是了。”
《通知》同时对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要求,规定其定期对估价报告进行抽检,并公开信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