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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地制度一叶知秋 开发商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

2006-09-14 11:39:14  作者:王议平  来源:    文字大小:【】【】【
  地卖不动,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是,一叶知秋,这个现象给我们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号: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不但消费者无法承受,开发商承受的压力也加大了。

  有一位内地的电视主持人在称赞一位香港艺人时,说他德艺双馨,结果对方根本没听懂。德艺双馨这个词,属内地专用,港人不明白是正常的。还有一个例子,大陆人经常说“搞”,这个字在台湾万万用不得,因为在台湾人看来,“搞”是一个贬义词。

  罗列上面两个例子是要说明,一些语句的使用在港台和内地是不同的。所以,当有关信息透露国土部考虑实施所谓的“勾地”制度时,笔者多少有些惊讶。

  虽然“勾地”是香港的习惯说法,但是“勾”这个字,至少在内地人看来,贬义太多。用“勾”字组词,无非是勾结、勾引、勾搭之类。国土部应该有不少很有文化的人,给这个概念取一个体面的名字,不是难事吧。

  言归正传,说说勾地。

  据报道,所谓勾地,就是指土地在正式挂牌出让前,由单位或个人对感兴趣的土地向政府表明购买意向,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及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提出勾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

  根据这个规定,地产商一旦勾地成功,随之进入“招、拍、挂”阶段,如有人竞价,则“价高者得”;而一旦无人竞价,勾地者必须以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买入。

  如果最终出台的勾地制度就是上述内容,那么,这个制度其实只有一个目的:尽可能地把地卖出去。

  为什么会是这样?

  因为在有些地方,地已经卖不动了。

  媒体报道,2005年9月,作为最早实行“招、拍、挂”的城市之一深圳出现土地“流拍”现象。当时,深圳龙岗坪地、龙岗坪山、龙岗坪湖三块土地在2005年9月6日的现场答疑会遭遇冷场之后,均于2005年9月15日“流拍”。目前,除龙岗坪山地块事后以3550万元的价格拍出之外,其他两块土地仍维持“流拍”状态。不但深圳,在2005年,武汉、南京等城市相继出现城市中心区土地“流拍”现象,武汉“流拍”土地的总额甚至超过10亿元。

  土地“流拍”与勾地制度的酝酿出台,至少对某些开发商而言,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因为在2004年“8·31大限”之前,很多开发商炒作土地将会紧张、房价也会快速上涨的概念。也就是这样的炒作,造成了2004年下半年和2005年上半年的房价飞涨,消费者怨声载道。

  直到今天,还有人继续谈论土地稀缺的概念。按照这个概念,土地应该像皇帝的女儿一样,不愁卖不出去。可是有些地方,地已经卖不动了。

  地为什么会卖不动了?笔者分析,有两方面的原因。

  其一,地价涨了。在2004年“8·31大限”之前,很多开发商是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协议出让制度中,开发商取得的土地是非常便宜的。也正因为便宜,才有了土地使用权的层层转让。现在,协议出让不存在了,地价上来了。一方面,那些靠买卖土地使用权生存的开发商没有了操作的空间;另一方面,地价上涨,确实有开发商不能承受了。

  其二,房价居高不下,影响了土地交易。房价虽然一直很高,房地产市场却没有前两年那么火爆了。房子越来越难卖,开发商买地的时候当然要考虑房子卖不卖得出去。这么一来,就谨慎了。

  地卖不动,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是,一叶知秋,这个现象给我们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号: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不但消费者无法承受,开发商承受的压力也加大了。

  开发商的压力,当然就是地价。

  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当然有。笔者在之前的评论中提到,很早就有专家建议,将土地出让金的一次性支付改为按年支付,这样一来地价就下来了,房价也下来了,政府的收入成了长流水。如此好事,何乐而不为?让人不解的是,有关部门就是不为。

  回到本文的开头,笔者认为将勾地制度称为“预订”或者“预约”、“订购”,简称为“订”或者“约”,似乎更贴近内地人的习惯。不知有关部门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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